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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教师校外课程进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学校鼓励各相关单位选派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重点大学进修课程,更新专业知识,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技能,改进教学方法。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6年度教师校外课程进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加强教师校外课程进修的计划性,有重点、有步骤地按计划实施,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各单位教师校外课程进修内容应与教师现任岗位需求一致。

三、教师参加校外课程进修一般不超过一年。进修人员和进修时间经学校审议通过后,不得随意变动。

四、课程进修结束后,教师需向学校提交相关成果,如培训进修证书、课程成绩单等,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验介绍和研讨交流。

五、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度教师校外课程进修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637日前提交教师教学发展科(一办214),电子版发送至llxhb2000@126.com

联系人:路老师,87655665

附件: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度教师校外课程进修计划申报表

 

                         教务处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