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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新入职教师培训计划

对新入职青年教师进行系统培训,是在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培养的重要战略措施。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高新入职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使我校的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促使青年教师潜心教学,静心科研,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尽快成长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培训的组织与领导

学校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人事处牵头,组成由教务处、科研处、档案馆等单位参加的新入职青年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青年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培训事宜的落实。

三.主要培训形式

培训共分为三个层次:

(一)    第一层次,参加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具体流程请见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岗前培训、认定及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第二层次,通过专题形式,由人事处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校内系列培训。主要内容为:

1.校史校情与规章制度培训

1)校史校情教育,帮助新入职教师了解学校(档案馆负责)

2)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与人事奖惩专题(人事处负责)

3)教学规章制度专题(教务处负责)

4)学术道德与科研规章制度专题(科研处负责)

5)财务制度专题(财务处负责)

2.教学科研基本技能培训

1)教学基本素养(教务处负责)

2)教学课程设计(教务处负责)

3)教学方法与教学技巧(教务处负责)

4)多媒体使用方法与技巧(教务处负责)

5)科研方法培训(科研处负责)

3.名师示范授课观摩与教学技能实践训练

1)名师示范授课观摩(教务处)

2)教学技能实践训练(教学督导组)

(三)第三层次:教学单位专项培训。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实行新、老教师结伴成长计划。

1.教学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需要和新入职青年教师的研究方向,为其确定参与的教学科研团队,并指定本学科或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担任其指导教师,负责其教学、科研的指导工作;

2.结合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和教学需要,指导教师要对新入职青年教师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包括备课、编写教案、讲义、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实验、实习等)给予具体指导,引导新入职青年教师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同时,要把新入职青年教师纳入梯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和使用;

3.学院要根据新入职青年教师未来拟讲授的课程安排其助课内容,并经常检查新入职青年教师的助课情况,听取新入职青年教师的试教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新入职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新课程的教学体系与框架,全面掌握新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技巧,传接优秀教学传统的同时,使其能够出色地独立完成教学任务;

4.在新入职青年教师入校6个月内,教学单位结合指导教师意见对新入职教师在助教岗位各个环节的表现做出综合评价,作为新入职青年教师上岗的主要依据。

三.培训时间

20159-20162月。

四.考核

(一)新入职青年教师从入校起建立个人业务档案,参加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有关情况和成绩,要达到学校的有关要求;

(二)在新入职青年教师培训工作中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不合格或拒绝参加培训的教师,学校视情况给予处分,严重者予以解聘。